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在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上讲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定城市产业工人队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支撑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现实需要,还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畅通城乡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为此,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市民化质量为核心,存量优先、带动增量,从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市民化能力等方面统筹谋划,使得城市市民化政策供给水平更加适应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变化,探索系统协同、供需互促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机制,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全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增强'归属感“
目前,越来越多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取消落户限制、降低社保缴纳年限、实施城市间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政策等方式放宽放开落户条件,进一步提高落户便捷程度。但也有一些城市面向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限制仍然较多,落户隐形门槛依然存在。《实施方案》针对关键问题、聚焦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政策举措。
一是重申'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即放开放宽城市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城市落户限制。这些任务均是'十四五“规划《纲要》已作出的部署,体现出'十四五“时期户籍制度改革重在抓落实的导向。二是聚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提出了完善全市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服务平台等举措。三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后顾之忧“,强调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农村'三权“,同时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等措施。
二、全面推动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转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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