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行网格化监管的意义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法网格化监管概念网格概念是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的资深科学家ianfoster于1998年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实行网格化监管的意义4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实行网格化监管的意义篇1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法
网格化监管概念
网格概念是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的资深科学家ian foster于1998年在其著作中提出的。ian foster的定义是:'网格是构筑在互联网上的一组新兴技术它将高速互联网、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数据库、传感器、远程设备等融为一体,为科技人员和普通百姓提供更多的资源、功能和交互性。互联网主要为人们提供电子邮件、网页浏览等通信功能,而网格功能则更多更强让人们透明地使用计算、存储等其他资源。“ 网格的根本特征是资源共享和分布协同工作。近年来网格研究和应用的主体在科学计算领域。网格技术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便产生了网格化管理思想。
网格化管理在国内最早见于网格巡逻。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首创城市网格化管理,于2004年10月22日开始在东城区试运行,国家建设部充分肯定了这种管理探索并于2005年7月提出了推广意见。城市网格化管理主要通过'万米网格“'城市部件管理法“和'城市事件管理法“(3概念见后附注)完成对城市中管理目标的信息管理。但网格化管理作为处理复杂管理事务的一种新兴管理模式,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对网格化管理应用的诸多关键问题的研究也刚刚起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理论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理论监管理论由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与实施3部分组成。
1.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以各级政府监管网格为基础结构;以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纵向分级监管、部门横向分工监管、属地为主实施管理、行业实施指导为基本指导思想,以基于多级监管网格的业务管理、业务监督、信息报告与反馈3种互动关系(或称网络体系)的有机统一为基本运行机制,切实支撑各级政府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责,推动政府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网格化运行基础架构。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是用于承载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管网格、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责任、监管保障、监管授权、运行机制7个方面。
相应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内容包括划分监管网格、确定各级监管网格监管主体、梳理各级监管网格监管对象、对各级监管网格进行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各级监管网格监管运行保障、在各级监管网格中进行监管授权(分解并部署任务)、确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等7个方面。同时,针对地市级监管网格内某些监管对象(如市直企业、省驻市企业、中央驻市企业等,按法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地市级网格直接负责)建立责任网格,方便信息传递,以强化其对所辖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等下级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
地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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