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纪委书记在中心组学习上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发言材料【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1月4日《条例》全文予以公布。《条例》共8章59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总体来讲,《条例》有六大要点。
要点一,坚守职能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要点二,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8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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