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依法治区战略实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率先突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号)确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原则,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为切入点,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让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
1.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区有2个市、县(区),3个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命名。
2.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自2023年起,每年评估认定一批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达标地区(单位),到2025年,90%以上的市、县(区)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达到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达标要求,50%以上成为示范地区或者单位。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完成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完成90%以上指标任务的,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或者单位;
完成60%以上指标任务的,确定为达标地区或者单位;
未完成60%指标任务的,确定为不达标地区或者单位,并予以通报,已取得示范命名的,撤销命名。
4.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度。对拟命名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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