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压实XX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压实中小学和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第三条对出现下列情形的部门、单位或学校的予以通报警示:
(一)对师德师风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及落实不到位的;
(二)对师德失范行为查处不及时、力度不够的;
(三)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当引发舆情的;
(四)对师德失范行为频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对不能及时发现、反映、上报和处置重大师德失范隐患的;
(六)市教育局认为有必要警示的其他师德失范情形的。
第四条对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教师予以通报警示。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师德 中小学 警示 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处理意见